泸州建立安全生产事故警示通报制度
来源:中国酒城文化网
发布时间:2013-07-08 19:29:02
日前,泸州市政府安委会制定出台了安全生产事故警示通报制度:凡是有瞒报、谎报安全生产事故;发生重大、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;1个月内发生2起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区县;1个月内发生2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市级部门(行业和领域)等情形的,由市政府安委会对事故发生地的区县人民政府、市级有关部门、中央及省属驻泸和市属重点企业发出警示通报。